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受理的通知
2023年下半年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加入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本科2023下半年学位申请微信群,
下载学位申请书(附件4),查看填写说明(附件5),并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址:https://wx.skjlab.com/sq。时间9月20日---9月27日12:00。
第二步:由学生本人填好学位申请书并与要求的相关文本材料一起邮寄到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时间:9月27日----10月12日。
第三步:加入微信群后,更改个人名称为专业+姓名,在微信群内不得发布与申请学位无关的信息,并及时关注微信群消息。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3年6月—2023年7月获得沈阳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66分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查重率低于20%(维普数据检测,见维普自检查重使用说明)。
三、学位申请需邮寄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一份(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蓝色背景的二寸标准照片三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版照片同版);
4、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科学习总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毕业论文纸质材料一份;
7、毕业论文查重率证明材料一份(维普数据检测报告)。
四、电子版材料
毕业论文电子版(论文要pdf版本,毕业论文要按照模板要求格式排版)发送qq邮箱:3307274@qq.com发给王老师(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注意:请用顺丰快递邮寄文本材料。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王老师,13842060355。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请事宜,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24-86902244
附件:
维普自检查重使用说明-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docx.docx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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